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连州市东陂镇冯达飞片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连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连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连府〔2024〕72号)的内容予以公布:
一、征收目的:连州市东陂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二期(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需要,启动东陂镇冯达飞片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二、征收范围:征收土地总占地面积约3622.9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551.70平方米。涉及被征收人约75户。四至范围详见:连州市东陂镇冯达飞片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
三、征收补偿方案:附后。
四、征收实施时间:至本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连州市人民政府。
六、征收实施单位: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联系方式:0763-6269183。
八、监督举报电话:0763-6623842。
本征收范围内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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